2018年4月3日 星期二

應不應該給乞兒錢?

相信很多人都在街上遇過乞兒。他們有的斷手斷腳,有的肥腫難分似身有隐疾,有的好像健健康康就是有點髒,有的帶個孩子好像很可憐。我們經過的時候,都少不了問一問自己,要不要給他們一些錢幫助他們?如果你本身生活艱難,那想也不用想答案是否,但如果你是中產,混得還不錯,幫一下也只是冰山一角,要不要幫?不是說好心有好報嗎,如果不幫,你要怎樣問口跟你子女說,不要看乞兒可憐,就是不要幫?



我認為,無論你有多少錢,也不應該給予乞兒金錢。第一個原因,是我們不應該鼓勵不勞而獲。有件在大陸的軼事是這樣的:一個老太婆在推一輛木頭車賣針線,一名婦人走過剛好要買,就幫老太婆買了三元的針線。這時,一個乞兒走過,婦人好心,就給了這個乞兒十元。如果你看到那老太婆望着那乞兒的眼神,你就會明白當自食其力的人望着不勞而獲的人,心裡有多委屈。所以,讓一個人不勞而獲,是對社會上自強的人不公平。

第二個原因,是不想引出倚賴性、惰性。大部份人都有惰性,當一個乞兒,攤開手問就可以得到金錢的時候,他就會慢慢失去自己努力的慾望。惰性是慢慢培養出來的,如果一開始幾天都乞不到錢,乞兒就會另想法子,自己賺錢(如果想歪了,做犯法的事,我們就要相信警察會解決)。你越早讓一個乞兒知道行乞是不可行,他就越早放棄不勞而獲,想辦法自食其力。

最後一個原因,是給錢乞兒不合乎經濟原則。你可能說,有些乞兒確實要人幫,例如一些傷殘的、老年的。但是,你幫得一餐,幫不了第二餐,你幫了今天,明天又怎麼樣呢?有些你看不見傷殘的人,可能也值得同情,你有時間去了解每一個人的故事嗎?你可以避免遇到受集團操控的乞兒嗎?



做人有善心是對的,自己有餘,幫一幫別人是值得贊許的。關鍵,就在於怎樣去幫。我認為,如果你要用錢去幫,就應該把錢捐去一些非牟利、專門扶助弱勢社群的慈善機構。你可能會覺得,慈善機構都會有行政費,你捐的錢不是100%去到有需要人的手上。但是,你想想,那些機構有專人去計劃如何分配資源。他們不只給人兩餐,還會用辦法鼓勵有能力的人去找工作來脫貧,授人以漁。對一些真的不能自理的人,那些慈善機構也可以把善款集合起來,安排穩定膳食。始終款項越大,議價能力就越大,可以把資源更加善用,規模越大,可以做的事就更多,幫助更多真正有需要的人。故此,有心捐錢幫人的話,還是捐去慈善機構更化算。

1 則留言:

  1. 十分認同,以現在香港經濟根本不會有乞兒,有的祇是丐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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